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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容來自YAHOO新聞

健保署擬修法 滯留急診須自費

不少民眾把急診當作快速門診,導致醫院急診室常常爆滿,急重症無床可用,現在健保署要修改醫療辦法,未來經過醫師評估可以出院,但仍堅持繼續待在急診的話,將取消健保補助,但醫界也提出質疑,留院標準難定,怕未來醫療糾紛會更多。

醫院急診室總是滿滿滿,還得加設床外到走廊上,讓病患在公共空間實在很尷尬,因為不少患者只要感冒,腹痛各種疑難雜症,都會跑急診,讓不少大醫院急診室常常擠不出空床位,現在健保署決定修改醫療辦法,讓滯留急診的民眾自費。

健保署醫務管理組組長龐一鳴:「在檢傷分類中其實有比較輕微的,認為不需要來做急診,不需要來做處理,經過急診之後經過一段治療,經過一段處理,那可以達到不必停留在急診,可以到出院的程度轉院的程度,希望有強制性措施,讓病人可以出院或是轉院。」

健保署醫務管理組組長龐一鳴:「在檢傷分類中其實有比較輕微的,認為不需要來做急診,不需要來做處理,經過急診之後經過一段治療,經過一段處理,那可以達到不必停留在急診,可以到出院的程度轉院的程度,希望有強制性措施,讓病人可以出院或是轉院。」

祭出的醫療新法,解決空佔床位問題,要怎麼分辨急診優先順序,健保署也訂出分級,像是第1級最迫切,出現呼吸衰竭,需要復甦急救,第2級則是危急情況,中度的呼吸窘迫,第3級是緊急情況,都需要優先處理。

之後交由醫師判斷是不是可以出院,但病患若堅持繼續留院,就須自費上千元。

民眾:「真的照顧到弱勢是非常企業貸款好,可是有的人是濫用這個權利,我覺這樣不好,所以該付錢就要付錢,該出院就要出院。」

民眾:「按照醫生指示回家休養,不要占在那邊,浪費空間浪費那個資源。」

新光醫院急診科醫師張志華:「醫院自行訂定,每一家醫院標準不一樣,民眾會無所適從,那(醫療)糾紛會更多。」

醫界雖然肯定這項新法,但是各家評斷標準不同,也擔心可能會引發更多醫療糾紛,健保署目前已經公告草案,8月28日將會同專家討論,預定最快9月實施的新政策,能不能上路還得在觀望。(民視新聞劉俐均、吳培嘉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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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健保署擬修法-滯留急診須自費-051553396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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